添加时间:2022-12-30 12:32:37
本招标项目为江苏大剧院冷却塔维保服务项目,招标人为江苏大剧院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浦文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
1、项目名称:江苏大剧院冷却塔维保服务项目(项目编号:PW-2022-12087)。
2、项目基本概况:为恢复冷却水塔散热性能,提高空调安全性和运行稳定性,降低能耗,拟对剧院5台冷却塔进行专项维保。详细服务内容及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招标需求》。
3、服务周期:35天(开工时间以监理单位出具的开工令为准)。
4、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后始至双方合同义务完全履行后止。
5、最高限价:不超过人民币75.5万元,投标报价高于该最高限价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一)投标人应提供下列实质性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4.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须提供填料生产厂商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以及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原件并加盖公章;
5、投标人具有2019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接的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75万元人民币的类似冷却塔维保服务项目业绩案例。提供能证明本业绩的合同复印件,至少应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或服务周期)、服务范围等信息。
(二)其他资格条件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2、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等行政处罚);(提供承诺,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4、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完成设备供货、安装、调试及维护其正常运行的能力,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提供承诺,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于2022年 12 月 30 日至2023年 1 月 9 日,联系招标代理机构以获取招标文件。请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将以下材料发送至招标文件获取联系人邮箱(邮件标题为“【登记】项目名称+公司简称”):
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②标书费汇款凭证。
③供应商登记表(如下,提交Word文档格式)。
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资料并核验无误后会将招标文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经办人邮箱。
2、招标文件获取联系人:赵玮清,电话:13912900349,邮箱:3072344708@qq.com,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上元大街155号东山国际滨河街区18幢。
3、汇款账户信息:
户名:浦文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支行;
账号:125908788710401。
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建议公对公汇款,如个人汇款,则本司谢绝开具公司抬头发票。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 1 月 19 日14: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上元大街155号东山国际滨河街区18幢二楼会议室。
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2、开标时间:2023年 1 月 19 日14: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上元大街155号东山国际滨河街区18幢二楼会议室。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细则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本次招标事宜相关公告将在浦文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省文化产权交易所网站(网址:http://www.jscaee.cn/)“浦文招投标”公告栏目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其他媒介转载需注明出处。
1、招标人:江苏大剧院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皇甫京峰 ;电话:18936012919;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梦都大街181号;
2、招标代理机构:浦文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人:赵玮清;电话:13912900349;电子邮件:3072344708@qq.com;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上元大街155号东山国际滨河街区18幢。
Copyright© 2018 江苏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苏ICP备11082521号-3 苏B1.B2-20140186 苏网文[2019]3721-1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