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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大厦改造工程遴选招标代理服务单位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添加时间:2022-11-11 17:46:43

浦文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南京新华报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就新华大厦改造工程遴选招标代理服务单位项目(招标文件编号:PW-2022-11080)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有意向且满足基本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前来参与投标。

一、招标内容

1、项目名称:新华大厦改造工程遴选招标代理服务单位项目。 

2、建设规模:新华大厦位于南京市新街口中山路55号,大厦占地面积7696.87 ㎡,总建筑面积88514.00㎡,共52层,其中地上共50层,地下共2层,无地下停车场。大厦主体建筑高度179米,总高度182米,已使用近20年。新华大厦改造的范围和项目,主要是消防系统、空调系统、给排水系统、智能化系统、电梯、立体车库、玻璃幕墙等,以及电梯厅、大堂等公共区域的改造。

3、招标范围:新华大厦改造工程招标代理服务,包含本项目的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材料、设备釆购等的招标代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代拟发包方案;发布招标公告(发出投标邀请书);编制资格预审文件;组织接收投标申请人报名;审查潜在投标人资格,确定潜在投标人;编制招标文件;编制工程量清单;编制工程标底;组织现场踏勘和答疑;组织开标、评标;草拟工程合同;编制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与发包有关的其它事宜等。

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委托代理范围内全部事项履行完毕止。

5、最高投标限价:统一折扣率报价,以中标价为基数,以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2002〕1980号)及《关于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价服〔2014〕383号)规定的收费标准的70%为最高投标限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二、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提供下列资格证明材料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它组织。(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财务报表须能体现经第三方审计)

3、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4、满足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

(1)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起具有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20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项目的招标代理业绩案例。(提供业绩案例的合同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提供的材料必须能够反应出相关数据,否则不予认可)

(2)投标人拟派本项目负责人自2019年1月1日起具有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20000万元的房屋建设工程施工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经验且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须提供项目负责人经验案例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2年04月-2022年09月)投标人单位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若项目负责人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需提供以上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编入投标文件中,否则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5、投标人须承诺,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提供承诺,格式见投标函)

(二)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承诺,格式见投标函)

2、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全部或部分分包、转包。(提供不分包、转包的承诺,格式见投标函)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于2022年 11 月 11 日至2022年 11 月 16 日联系招标代理机构以获取招标文件。请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将以下材料扫描件(供应商登记表须另单独列一份WORD文档格式)发送至招标文件获取联系人邮箱(邮件标题为“【登记】项目名称+公司简称”):

①标书费汇款凭证。

②供应商登记表加盖公章(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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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资料并核验无误后会将招标文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经办人邮箱。

2、招标文件获取联系人:赵玮清,电话:13912900349,邮箱:3072344708@qq.com,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上元大街155号东山国际滨河街区18幢。

3、汇款账户信息:

户名:浦文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支行;

账号:125908788710401。

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建议公对公汇款,如私人转账,则本司谢绝开具公司抬头发票。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 11 月 22 日14:0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南京市江宁区上元大街155号东山国际滨河街区18幢二楼会议室。

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2、开标时间:2022年 11 月 22 日14: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南京市江宁区上元大街155号东山国际滨河街区18幢二楼会议室。

五、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细则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事宜相关公告将在浦文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省文化产权交易所网站(网址:http://www.jscaee.cn/)“浦文招投标”公告栏目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其他媒介转载需注明出处。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京新华报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路55号新华大厦50层

联系人:朱杰

电  话:13390789789 

招标代理机构:浦文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江宁区上元大街155号东山国际滨河街区18幢

联系人:赵玮清

邮箱:3072344708@qq.com

电  话:13912900349

八、其他事项

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在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下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网上发布的信息补充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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