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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锏银巷11号、凤凰西街114号等三处小型工程维修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添加时间:2022-10-14 10:00:5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大锏银巷11号、凤凰西街114号等三处小型工程维修改造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项目编号为PW-2022-10072,招标人为江苏新华报业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项目资金全部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浦文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2. 项目基本情况

2.1 项目名称:大锏银巷11号、凤凰西街114号等三处小型工程维修改造项目

2.2 项目编号:PW-2022-10072

2.3 项目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4 计划工期:45个日历天

2.5 投标最高限价:人民币20万元(含税),超出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2.6 招标范围:大锏银巷111幢阳台防水工程、大锏银巷112702屋面防水改造工程以及凤凰西街114号瓦片脱落维修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经营范围涉及与本项目相关或类似内容(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以及缴纳社会保险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2 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实际控制关系;

3)因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4)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其他生产经营过程中所需许可证或其他证件;

5)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存在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6)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

7)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8)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等信用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9)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情形。

3.4 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投标人须从招标代理机构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于2022年 10  14 日至2022年10  20 日,联系招标代理机构以获取招标文件。请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将以下材料发送至招标文件获取联系人邮箱(邮件标题为“【登记】项目名称+公司简称”):

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②标书费汇款凭证。

③供应商登记表(如下,提交Word文档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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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资料并核验无误后会将招标文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经办人邮箱。

4.2招标文件获取联系人:赵玮清,电话:13912900349,邮箱:3072344708@qq.com,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上元大街155号东山国际滨河街区18幢。

4.3汇款账户信息:

户名:浦文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支行;

账号:125908788710401。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建议公对公汇款,如个人汇款,则本司无法开具公司抬头发票。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211  2 日下午2时整(北京时间,下同)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11  2 日下午230

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上元大街155号东山国际滨河街区18幢二楼会议室

注: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5.2 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事宜相关公告将在浦文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省文化产权交易所网站(www.jscaee.cn)“浦文招投标”公告栏目、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其他媒介转载需注明出处。

7. 投标保证金

7.1 本项目向投标人收取投标保证金¥5000元(人民币伍仟圆整),可用银行转账汇款的形式,必须从投标人单位账户转出并于开标日前的一日前到账。

7.2 汇款途径:

账户名称:浦文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支行

银行账号:1259 0878 8710 401

汇款附言:注明“大锏银巷11号、凤凰西街114号等三处小型工程维修改造项目投标保证金”。

8. 现场勘察

招标人不组织统一现场踏勘。投标人如认为有必要可自行前往考察现场情况,包括周围环境及交通状况等,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一旦递交投标文件,即视为投标人已完全了解现场情况。

踏勘联系人:郭;联系电话:13770630101

9. 联系事项

9.1 招标人

 称:江苏新华报业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罗

 话:58683006

 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369

9.2 招标代理机构

 称:浦文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玮清

 话:13912900349

 箱:3072344708qq.com

 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上元大街155号东山国际滨河街区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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