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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视界互联传媒有限公司APP开发及后台系统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添加时间:2020-09-03 09:02:29

浦文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江苏视界互联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江苏视界互联传媒有限公司“APP开发及后台系统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有意向且满足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 项目名称:APP开发及后台系统建设

1.2 项目编号:PW-2020-08047

1.3 项目地点:江苏省南京市运粮河西路101号麒麟科技创新园

1.4 本项目划分为3个标包,各标包具体情况如下:

标包号

标包名称

描述

交付期

备注

1

APP前端开发及相关后台运营系统

开发一款具有江苏有线特色满足不同用户群体访问的移动终端APP,至少包含两个版本:Anidrod版本、iOS版本等(预留其他操作系统版本)。为实现APP系统的内容运营和审核需建立一套完整的内容制作审核运营系统,为支撑运营建设一套完整的分析推荐系统:用户行为采集、用户行为分析、推荐系统、广告系统等。为支撑相关用户信息系统的建立,需建设相关支撑系统,如:用户信息管理系统、用户积分等级系统;为实现用户在APP中进行商品购买的需求,需建设一套商城前后端系统。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需求书。

30个日历天

1)包修期结束后每年维保费用不超过中标价的3%

2)请根据本项目技术要求配置系统报价,报价应包括对招标文件中所要求功能开通的所有软件费用、Licence和集成费用;

3)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有模块、软件及零配件的报价、折扣率和报价详细清单。

2

后台能力系统

为支撑APP相关能力建立一套后台支撑系统,完成后台统一硬件系统建设,完成后台统一接口建设、完成后台软硬件维护及建设。建设系统如:推流系统、鉴权系统、统一接口模块、统一数据库管理等;为支撑整体项目系统部署,需租赁相关公有云服务器,如:公有云服务器、存储、负载均衡、安全防护、出口带宽、流量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需求书。

30个日历天

1)包修期结束后每年维保费用不超过中标价的3%

2)请根据本项目技术要求配置系统报价,报价应包括对招标文件中所要求功能开通的所有软件费用、Licence和集成费用;

3)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有模块、软件及零配件的报价、折扣率和报价详细清单。

3

电视栏目系统

支撑大小屏联动,完成APP相关业务在电视上呈现等功能;配合APP相关业务,完成电视栏目开发,完成电视栏目运营系统开发;主要包含:上电视-电视端,商城功能-电视端。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需求书。

30个日历天

1)包修期结束后每年维保费用不超过中标价的3%

2)请根据本项目技术要求配置系统报价,报价应包括对招标文件中所要求功能开通的所有软件费用、Licence和集成费用;

3)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有模块、软件及零配件的报价、折扣率和报价详细清单;

4)在设备上线过程中所使用的辅材(包括光纤、网线等)由投标人提供。

1.5 中标原则:各标包按评标结果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选取排名前三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当中标人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完工并交付使用的,由第二中标候选人递补成为中标人,以此类推。

二、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标包1、标包2的投标人注册成立时间不少于五年且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一亿元,标包3的投标人注册成立时间不少于两年且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一千万元,如注册资金为外币,则按照注册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投标人的经营范围必须包含与本项目相关或类似内容。(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3投标人须提供由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2018年度和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提供审计机构盖章页、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报表附注等关键页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各标包的投标人须为所投软件产品的原厂开发商(标包2的租赁云服务器产品除外),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软件企业认证(评估)证书。(提供资质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5)投标人须承诺: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开发所产生的工作成果的知识产权和相关数据均归招标人所有,软件源代码及所有相关技术文档资料等须无条件随时向招标人开放,在招标人要求的情况下,通过培训或专题会议等形式应向招标人指定的主体讲解相关成果的开发和使用方式。(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公章)

5)投标人须承诺: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及(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及(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公章)

6)标包1的投标人拟投入项目团队成员不少于13名(含项目经理1名);标包2的投标人拟投入项目团队成员不少于11名(含项目经理1名);标包3的投标人拟投入项目团队成员不少于4名(含项目经理1名)。上述各标包的项目团队组建后须常驻招标人项目地点提供现场技术支持,驻场服务至本项目免费运维期满,且驻场服务期间均不得与本项目其他标包或其他项目复用(提供上述人员自20198月至开标日至少连续6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7)投标人须具有两年以上与本项目类似的成功案例实施经验:

a. 标包1的投标人在近两年内至少具有1例省级(含)以上“全媒体”、“融媒体”、“新媒体”平台独立开发开发建设项目成功案例,要求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800万元(含),且其移动终端APP产品在国内主流应用市场累计下载量达到百万级别(统计数据来源包括:华为、小米、VIVOOPPOAPPLE等品牌手机厂商官方应用商店和百度手机助手、腾讯应用宝、360手机助手,提供下载量页面截图);

b. 标包2的投标人在近两年内至少具有1例基于云服务平台的系统集成项目成功案例,要求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含)。

c. 标包3的投标人在近两年内至少具有1例省级(含)以上广电运营商电视栏目应用系统开发建设项目成功案例,要求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含)。

注:针对上述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合同、验收报告、中标通知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9)投标人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

10)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或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

3.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于202093日至2020911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请务必提前电话联系)。

3.2 招标文件购买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上元大街155号江苏网络文学创意产业园18栋,联系人:朱工,电话:025-69610345

3.3 汇款账户信息:

1)户名:浦文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账号:125908788710401

3)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支行

3.4 招标文件每标包售价500元(含电子档文件),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4.1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0922日上午9时整,截止时间:2020922日上午930分,递交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上元大街155号江苏网络文学创意产业园182楼。

4.2 开标时间:2020922日上午930分;开标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上元大街155号江苏网络文学创意产业园182楼会议室。

4.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事宜相关公告将在浦文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省文化产权交易所网站(www.jscaee.cn)“浦文招投标”公告栏目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六、投标保证金

6.1 本项目向投标人收取投标保证金¥80,000元/标包(人民币捌万圆整),可用银行电汇、网银转账的形式,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并于开标日的前一日内到账(备注“APP开发及后台系统建设项目第1/2/3包投标保证金”)。

6.2 汇款账户信息:

1)户名:浦文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账号:125908788710401

3)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支行

七、费用

此次招标代理服务费向中标人收取,具体金额及缴费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八、联系方式

8.1 招标人:江苏视界互联传媒有限公司;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18360465312;地址:江苏省南京市运粮河西路101号麒麟科技创新园。

8.2 招标代理机构:浦文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人:朱工;联系电话:025-69610345;电子邮件:4681627@qq.com;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上元大街155号中国江苏网络文学创意产业园18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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