添加时间:2024-09-10 13:22:44
本招标项目为江苏新华日报印务有限公司数码印刷机设备采购项目,招标人为江苏新华日报印务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浦文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
1、项目名称:江苏新华日报印务有限公司数码印刷机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PWZB2409059GH)。
2、项目基本概况:江苏新华日报印务有限公司购买生产型黑白和彩色数码印刷机设备各一台(套),详细服务内容及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招标需求》。
3、交货期:自接到招标人通知之日起7个日历天。
4、最高投标限价:不超过人民币61.00万元(含税),投标报价高于该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一)投标人应提供下列基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材料提交要求: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如为独立法人设立的分支机构投标,投标人需另外提供独立法人出具的明确投标人的权限范围的唯一投标授权书,并提交独立法人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已由独立法人授权的,独立法人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材料提交要求:提供最新一期的财务报表)
3、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材料提交要求: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专用收据等,自行编写无效;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的提供证明材料)
(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材料提交要求: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可以是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者所在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等,自行编写无效;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二)投标人应提供下列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本项目允许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须提供制造商的授权。(材料提交要求:提供制造商的授权书复印件)
(三)其他资格条件
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提供承诺,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2、投标人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承诺,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3、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提供网站查询截图佐证,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4、投标人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中标后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也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对中标项目进行分包。(提供承诺,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5、投标人须从招标代理机构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9月10日至2024年9月19日,联系招标代理机构以获取招标文件。请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将以下材料发送至招标文件获取联系人邮箱(邮件标题为“【登记】项目名称+公司简称”):
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②标书费汇款凭证。
③供应商登记表Word文档格式。
江苏新华日报印务有限公司数码印刷机设备采购项目供应商登记表.docx
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资料并核验无误后会将招标文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经办人邮箱,如在一个工作日内未收到招标文件,请及时联系代理机构。
2、招标文件获取联系人:赵玮清,电话:13912900349(同微信),邮箱:3072344708@qq.com,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上元大街155号东山国际滨河街区18幢。
3、汇款账户信息:
户名:浦文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支行;
账号:125908788710401。
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特别提醒:招标文件费只可开具普票,且若为个人转账,则发票抬头只能开具个人姓名。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9月29日14: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上元大街155号东山国际滨河街区18幢二楼会议室。
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2、开标时间:2024年9月29日14: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上元大街155号东山国际滨河街区18幢二楼会议室。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凡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细则详见招标文件。
本次招标事宜相关公告将在浦文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省文化产权交易所网站(网址:http://www.jscaee.cn/)“浦文招投标”公告栏目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jszbtb.com/)发布,其他媒介转载需注明出处。
1、招标人:江苏新华日报印务有限公司;联系人:陆正亚 ;电话:13851559935;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东杨坊131号;
2、招标代理机构:浦文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人:赵玮清;电话:13912900349;电子邮件:3072344708@qq.com;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上元大街155号东山国际滨河街区18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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