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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报业传媒集团UPS电池间升级改造项目 招标公告

添加时间:2022-12-15 15:00:27

本招标项目为新华报业传媒集团UPS电池间升级改造项目,招标人为江苏新华报业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浦文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邀请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

一、招标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新华报业传媒集团UPS电池间升级改造项目项目编号PW-2022-12090

2、项目基本概况:新华报业传媒集团1号楼14UPS电池间改造工程,位于江东中路369号,改造面积约150㎡,涉及专业有加固、强弱电、消防水电暖施工、装修施工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3、项目地点: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369号;

4计划工期:60个日历天内完成验收并交付使用

5、最高投标限价:不超过人民币77.50万元(含税),投标报价高于该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应提供下列基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如为独立法人设立的分支机构投标,投标人需另外提供独立法人出具的明确投标人的权限范围的唯一投标授权书,并提交独立法人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须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须能体现经第三方审计)

3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个月依法缴纳增值税、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以及缴纳社会保险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二)投标人应提供下列特定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人单位为项目经理缴纳的近半年(202205-202210月)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若项目经理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需提供以上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编入投标文件中,否则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4投标人自201911日起具有一个类似项目并已竣工验收的业绩案例。(提供能证明本业绩的合同复印件及竣工验收报告或客户证明,缺一不可

5投标人须承诺,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提供承诺,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八章)

(三)其他资格条件

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提供承诺,格式见招标文件章)

2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重大行政处罚(即警告、罚款以外的行政处罚)提供承诺,格式见招标文件章) 

3、近三年内(自201911日起)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格式见招标文件第章)

4、投标人必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具有独立完成设备供货、安装、调试及维护其正常运行的能力,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提供承诺,格式见招标文件章)

5、投标人须从招标代理机构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于20221215日至20221223日,联系招标代理机构以获取招标文件。请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将以下材料发送至招标文件获取联系人邮箱(邮件标题为登记】项目名称+公司简称):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标书费汇款凭证。

供应商登记表加盖公章(如下,另需提交Word文档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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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资料并核验无误后会将招标文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经办人邮箱。

2、招标文件获取联系人:赵玮清,电话:13912900349,邮箱:3072344708@qq.com,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上元大街155号东山国际滨河街区18幢。

3、汇款账户信息:

户名:浦文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支行;

账号:125908788710401

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建议公对公汇款,如个人汇款,则本司谢绝开具公司抬头发票。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1514: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上元大街155号东山国际滨河街区18幢二楼会议室。

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2、开标时间:20231514: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上元大街155号东山国际滨河街区18幢二楼会议室。

五、资格审查和评标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细则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事宜相关公告将在浦文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省文化产权交易所网站(网址:http://www.jscaee.cn/浦文招投标公告栏目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其他媒介转载需注明出处。

七、现场勘查

招标人不组织统一现场踏勘。投标人如认为有必要可自行前往考察现场情况,包括周围环境及交通状况等,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一旦递交投标文件,即视为投标人已完全了解现场情况。

踏勘联系人:郭星;联系电话:13770630101

八、联系方式

1招标人:江苏新华报业传媒集团有限公司;联系人:罗婷 ;电话:025-58683006;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369号;

2招标代理机构:浦文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人:赵玮清;电话:13912900349;电子邮件:3072344708@qq.com;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上元大街155号东山国际滨河街区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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