添加时间:2020-04-30 09:22:00
受江苏省广播电视局的委托,浦文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就2020年江苏省广播电视媒体融合优秀案例评选活动执行单位遴选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选择供应商,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前来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一)项目名称:2020年江苏省广播电视媒体融合优秀案例评选活动执行单位遴选项目
(二)项目编号:PW-2020-04017
二、采购项目基本概况及预算金额
(一)项目基本概况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媒体融合发展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时总结推广我省广播电视媒体融合工作取得的经验与成果,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快推进全省广播电视媒体融合向纵深发展,在2018年、2019年成功举办广电媒体融合创新案例评选活动的基础上,省广播电视局继续开展2020年江苏省广播电视媒体融合优秀案例评选活动。
现就2020年江苏省广播电视媒体融合优秀案例评选活动的执行单位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
(二)项目预算金额:不高于人民币99万元,其中35万元用于对获奖案例的资金扶持。超出预算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三、合格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4、供应商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且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
(二)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具有合法有效的《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为保证评选活动的公平性,本项目不接受江苏省内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及其直属、下属单位参与磋商。
(三)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联合体参与磋商,成交后不得拆分或分包。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于2020年4月30日至2020年5月9日,联系招标代理机构以获取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将会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招标文件,需邮寄纸质招标文件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请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将该项目的单位介绍信(加盖单位公章)、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营业执照扫描件和标书费付款凭证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招标文件购买联系人邮箱,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报名资料后会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至项目联系人邮箱。
(二)招标文件购买联系人:赵先生,电话:13912900349,邮箱:3072344708@qq.com,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上元大街155号滨河国际街区18幢。
(三)汇款账户信息:
户名:浦文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支行;
账号:125908788710401。
(四)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开启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0年5月11日下午14:00至14:30,递交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上元大街155号滨河国际街区18幢二楼会议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年5月11日下午14:30。
开启及磋商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上元大街155号滨河国际街区18幢二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事宜相关公告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jiangsu.gov.cn)和浦文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省文交所网站(网址:http://www.jscaee.cn/)“浦文招投标”公告栏目中发布。
七、本次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2份; 电子版磋商文件1份(一般应为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
八、磋商保证金要求
本次磋商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九、代理服务费
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浦文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向成交供应商收取,具体收取金额详见磋商须知,成交供应商自发布成交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一次性支付。
十、本次磋商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名称:江苏省广播电视局,联系人:马女士,联系电话:025-58500705,采购人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132号。
(二)采购代理机构:浦文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人:赵先生,电话:13912900349,邮箱:3072344708@qq.com,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上元大街155号滨河国际街区18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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