添加时间:2025-06-27 15:08:14
本招标项目为江苏大剧院电容补偿柜升级改造项目,招标人为江苏大剧院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浦文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
2.1 项目名称:江苏大剧院电容补偿柜升级改造项目
2.2 项目编号:PWZB2504020GH
2.3 项目基本概况: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招标需求”。
2.4 工期:开工令载明的开工时间后180个日历天,完成合同约定的所有事项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2.5 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6,795,474.25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含税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作否决投标处理。
3.1 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如2024年度报告未出,可采用2023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3个月的税收完税证明(或银行电子缴税付款凭证)、社会保险单位参保缴费证明,依法免缴或缓缴的应提供相关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 投标人的特定资格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须具有由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并且许可类别及等级须达到“承装类四级、承修类四级、承试类四级”(提供有效的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须具有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证书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并且具有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并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提供有效的相关证书复印件,并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一年内至少3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不得由同一人兼任)须具备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提供有效的相关证书复印件,并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一年内至少3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有至少三个已竣工的10kV及以上规模的电力系统维修或施工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报告)等业绩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3.3 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拒绝其参加本项目投标:
(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提供承诺,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2)投标人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重大行政处罚(即警告、罚款以外的行政处罚));(提供承诺,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3)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提供网站查询截图佐证,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4)投标人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中标后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也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对中标项目进行分包。(提供承诺,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5)投标人须从招标代理机构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于2025年7月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之前,发送邮件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邮箱以获取招标文件(电子版),邮件格式如下:
(1)邮件标题 以“【投标】项目名称或编号+单位简称”的字样;
(2)邮件正文应包含单位全称、经办人姓名、联系电话和完整的开票资料;
(3)邮件附件应包含营业执照、经办人的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正面的扫描件、购买招标文件的付款凭证。
招标代理机构在接收到潜在投标人的邮件后1个工作日之内,将以邮件回复形式提供招标文件的电子版。
4.2 招标文件售价¥500.00元/套,文件售出概不退还。购买招标文件的银行转账信息:
收款人:浦文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支行
账 号:125 908 788 710 401
注:转账时请备注“购买江苏大剧院电容补偿柜升级改造项目招标文件”。非必要请勿使用个人银行账户转账,否则默认开具“个人”抬头发票。
5.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
(1)递交开始时间:2025年7月17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2)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7月17日14时00分
(3)递交地点:南京市江宁区上元大街155号东山国际滨河街区18栋
5.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按照招标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得招标文件的。
6.1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2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本次招标事宜相关公告将在浦文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网站(pw.jscaee.cn)、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www.jszbtb.com)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本项目向投标人收取投标保证金¥70,000.00元,可以通过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单位银行账户转出并于投标截止前一日内到账。
收款人:浦文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支行
账 号:125 908 788 710 401
注:转账时请备注“江苏大剧院电容补偿柜升级改造项目投标保证金”。
9.1 招标人不组织统一现场踏勘活动或答疑会。限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可在获取并仔细阅读和理解招标文件之后,自行前往项目地点考察现场情况,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未勘察现场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影响投标文件及报价编制的,所造成一切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现场勘察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投标人一旦正式递交投标文件,即视为投标人已充分了解项目现场情况,对项目合同履行的风险和责任义务已完全了解,并在编制投标文件及报价时做了充分的考虑。
9.2 投标人需踏勘现场的应提前联系招标人。投标人应合理安排踏勘人员并遵守招标人的相关规定,踏勘人员须持有投标人单位开具的证明及有效身份证件进入项目现场,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其踏勘现场,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1 招标人
名 称:江苏大剧院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梦都大街181号
联系人:陈工
电 话:13776571930
邮 箱:10055688@qq.com
10.2 招标代理机构
名 称:浦文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江宁区上元大街155号东山国际滨河街区18栋
联系人:朱工
电 话:025-69610345
邮 箱:4681627@qq.com
浦文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5年6月27日
Copyright© 2018 江苏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苏ICP备11082521号-3 苏B1.B2-20140186 苏网文[2019]3721-1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