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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文投集团纪委谈话室改造项目竞争性比选公告

添加时间:2025-06-21 12:00:00

浦文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江苏省文化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比选人”的委托,拟对江苏省文投集团纪委谈话室改造项目采用竞争性比选的方式选择承包人,特邀请符合条件单位参与次比选

1项目基本情况

1.1 项目名称:江苏省文投集团纪委谈话室改造项目

1.2 项目编号:PWZB2506035BG

1.3 采购方式:竞争性比选

1.4 最高限价:¥194,886.43(含税)

1.5 采购需求:工程位于紫金文创园的2号楼一层,改造面积约30㎡,承包人提供现场深化设计、施工及质保,改造内容包括:原部分墙体、天棚拆除恢复;墙地顶面装饰装修;机电及智能化改造工程等,具体详见比选文件及招标工程量清单。

1.6 承包方式:包设计、包施工、包工包料、包进度、包质量、包安全文明施工、包验收合格。

1.7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45日历天

1.8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2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2.1 比选申请人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的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并加盖公章);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一年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并加盖公章);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或不良信用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 比选申请人特定资格条件: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拟派本项目经理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提供有效的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近一年内(自20246月以来)承担并完成过至少一个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或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的关键页复印件加盖公章,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所提供的证明材料须反映出真实数据和内容,关键信息应清晰明辨,否则视为未提供)

2.3 比选申请人或联合体各方)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其他比选申请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实际控制关系;

3)因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4)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其他生产经营过程中所需许可证或其他证件;

5)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存在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6)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

7)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8)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等信用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9)法律法规或竞争性比选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情形。

2.4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2.5 本项目不得分包或转包。

3.获取比选文件

3.1 时间:2025623日至202572日。

3.2 地点: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上元大街155号东山国际滨河街区18栋。

3.3 方式:凡接受邀请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应于上述规定时间内发送以下指定格式的邮件至代理机构邮箱(4681627qq.com)获取比选文件:①邮件标题为“【投标】项目名称+公司简称”;②邮件正文应包括供应商单位全称、授权代理人姓名、联系电话和开票信息;③邮件附件应包含购买采购文件的付款凭证、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上述材料均加盖单位公章)。代理机构接收到邮件并核验无误后,将于1个工作日内以邮件回复形式提供本项目电子版比选文件。

3.4 售价:比选文件每套售价为¥300元,售后一概不退。

·收款人:浦文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支行

·账  号:1259 0878 8710 401

·用  途:购买江苏省文投集团纪委谈话室改造项目比选文件

注:非必要请勿使用个人银行账户转账,否则开具发票抬头为“个人”。

4.比选响应文件接收及开启信息

4.1 比选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和地点

1)接收截止时间:2025731430北京时间,下同)

2)接收地点:南京市建邺区扬子江大道230号紫金文创园8号楼

4.2 比选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比选地点

1)开启时间:同比选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2)开启及比选地点:同比选响应文件接收地点。

5.比选事项联系方式

5.1 比选

 称:江苏省文化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址:南京市建邺区扬子江大道230号紫金文创园8号楼

联系人:蔡女士

5.2 代理机构

 称:浦文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址:南京市江宁区上元大街155号东山国际滨河街区18

联系人:朱  电话:025-69610345  电子邮箱:4681627qq.com

6.比选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6.1 纸质版响应文件一式3份(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版响应文件1份(一般以U盘储存PDF文件格式,随纸质文件一并封装)。

6.2 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当纸质正本文件与副本、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审和存档,比选申请人须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7其他说明事项

7.1 比选人不组织统一现场踏勘活动或答疑会,但要求比选申请人可在获取并仔细阅读和理解比选文件后自行前往项目地点考察现场情况,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比选申请人自行承担。因未勘察现场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影响比选响应文件及报价编制的,所造成一切不利后果由比选申请人自行承担,比选人及代理机构不对比选申请人现场勘察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比选申请人一旦正式递交比选响应文件,即视为比选申请人已了解项目现场情况,对项目合同履行的风险和责任义务已完全了解,并在编制比选响应文件时做了充分的考虑。比选申请人踏勘现场应提前联系比选人,受委派现场踏勘人员应遵守比选人场所相关规定,持身份证、单位工作证明进入项目现场。请各比选申请人合理安排,因不符合要求无法正常进行踏勘的后果由比选申请人自行承担。

7.2 比选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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